杭州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杭州刑事律师

婚前男方有债务,女方需一起偿还吗?

时间:2024-12-31|栏目:杭州刑事律师|
婚前男方有债务,结婚后女方一般是不要一起偿还的。即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潘集区新闻网 杭州热点网 河北新闻网 安徽财经网 时事要闻网 党建新闻网 石家庄新闻网 文化资讯网 股市新闻网 河北资讯网 衡水新闻网 唐山新闻网 国际新闻网 军事装备网 东营新闻网 廊坊新闻网 黄山新闻网 山西法制网 晋城新闻网 长治新闻网 晋中资讯网 国内新闻网 宿州要闻网 阜阳资讯网 安徽教育网 体育资讯网 广州评论网 襄阳新闻网 青岛教育网 宁波文体网